| 国家基金委致海外华人学者的一封信 |
| 2004/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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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海外华人学者的一封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是基础研究与部分应用基 础研究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在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 理的工作方针指导下,科学基金的评审与管理工作不断科学化、规范化,: 在科学界建立了良好的声誉,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基础科学研究的发展。 在基金项目管理工作中,项目评审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目前基金委 在各类项目的评审中广泛地采用国际通行的同行评议制,取得了很好的效 果,为了进一步提高基金项国的起点和研究水平,推动学术研究走向国际前 沿,加强国际学术交流,进一步提高评审的公正性,基金委现着手建立海外 评审专家库,诚邀海外优秀华人学者加入评审队伍。 一、侯选人产人 海外评审专家候选人由国内外同行推荐、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 领馆推荐、国内重点高等院校推荐产生。具有入选资格者也可通过我委网站 下载申报表直接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荐。申报表信息为个人详细简 历。 筒历应包括有以下内容:本人的基本自然情况和联系方式,本人参加的 项目,本人所获的各类奖励和研究资助;本人发表的论文;特别是以第一作 者身份发表在一些影响较大的期刊杂志上的文章题目、发表期刊、年代、所 在页和页数;本人在学术组织、学术期刊上的任职情况等。 申请人填好申报表后,用Email发送给基金委国际合作局,同时打印申报 表并签字确认后邮寄到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二、入选资格 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作为海外评审专家侯选人: 1、长期旅居祖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包活港澳台地区)。 2、具有博士学位。 3、在学术上有一定造诣或在某个专业领域有较深的研究。 4、本专业的研究工作与学术水平得到同行的认可。 5、能够阅读中文申请书。 6、愿意作为评审专家参与基金委的评审工作。 三、评选与聘认 基金委收到候选人的申报表后按有关遴选程序进行资格认定和评选,符 合条件的候选人将作为同行评议人进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海外评审 专家库,成为基金委各类项目的通讯评审专家。 在此基础上,入选海外评审专家库的学者自动成为会审专家候选人,经过进 一步评选产生的会审专家视我委工作需要,可能会被邀请回国参加评审 会。会审专家的任期为两年,基金委将为这些专家颁发聘书。 主管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合作局 通信地址: (100085)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联系电话:(010 ) 62327001或62326943 传真: ( 010 ) 62327004 Emai1:spbic@mail.nsfc.gov.cn Homepage: http://www.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 二OO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








